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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NGO - Tag - 王小嗨的不老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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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NGO - Tag - 王小嗨的不老歌</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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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Master>high@sogola.com (王小嗨)</webMaster><lastBuildDate>Fri, 25 Dec 2020 11:52:18 &#43;0800</lastBuildDate><atom:link href="https://sogola.com/tags/ngo/"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item>
    <title>尖椒部落可能是2020年度最无耻黑厂</title>
    <link>https://sogola.com/posts/black-factory/</link>
    <pubDate>Fri, 25 Dec 2020 11:52:18 &#43;0800</pubDate><author>
        <name>王小嗨</name>
    </author><guid>https://sogola.com/posts/black-factory/</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featured-image">
                <img src="/images/black-factory/1.jpg" referrerpolicy="no-referrer">
            </div><p><strong>2020年度最无耻黑厂：</strong> 尖椒部落</p>
<p><strong>上榜理由：</strong> 尖椒部落非法开除，被曝光后，顾左右而言它，非但拒不承认违法事实，相关领导还组织其拥趸对被解雇员工进行谣诼迫害，其手段之无耻程度，无人望其项背。这间自称草根劳工公益机构的公司，视「劳动法」为无物，又假惺惺地要求别间公司遵守「劳动法」，堪称资本主义之怪异大赏。</p>
<h2 id="1" class="headerLink">
    <a href="#1" class="header-mark"></a>1</h2><p>NGO圈裡不乏伪善人士，它们热衷于参与各种灵修活动。这伙假面骑士念念有词道「正念」、「觉察」，将自己的情感发作放大成万千世界，殊不知早已换了人间。飞入云中，跳脱红尘，「劳权」人士完成了对「脱产」的「接纳」。</p>
<p>要说「正念」，谁又能比得上前线工人呢？每日在流水线禅修一个动作，从新奇到酸痛，再到「顺其自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灵与肉早已来去自如。收线之后，猪食美美，糙酒暖暖。</p>
<p>瑜珈课、正念课，伪善人士在阿罗汉面前班门弄斧，宣扬一些得道成佛的歪理邪说。自甘堕落也就算了，能不能放过那些苦劳人。</p>
<h2 id="2" class="headerLink">
    <a href="#2" class="header-mark"></a>2</h2><p>不少国朝NGO的经费，或来源于承接衙门项目，或来自境外项目，这些项目经费往往并不能直接覆盖工资或者驻地房租。承接项目的机构为了给雇员发工资或付房租，做假帐、代签或伪造假收据、收取巨额讲师费、票据报给多个项目方，已经成为圈内心照不宣的秘密。</p>
<p>要知道，衙门也是要脸的，就算做这些事情也是小心翼翼，毕竟还要顾及社会观感，但假面骑士们将这些肮髒勾当做如此光明正大，也算资本主义怪异大赏了。</p>
<h2 id="3" class="headerLink">
    <a href="#3" class="header-mark"></a>3</h2><p>几年前，那时候我还在昆明念书，有一次被喊去参加了某个非官办基金会的活动。那个活动在某中高档酒店举办，吃大餐、住标间、明亮的会议室，最后还有精美宣传册和小礼品附赠，真让一个穷学生大叹好有钱啊。</p>
<p>这个活动邀请了一众野鸡机构参加，培训它们如何申请项目，好获得活动经费。好吃好喝，岂不悠哉，大概因为可以混饭吃吧，居然还有参与者让其在昆明念书的儿女代为参加，令人大跌眼镜。</p>
<p>申请项目，就是拉经费，这是维系一个机构存活的生死大事。谁有了这个能力，不光可以拿项目提成（当然不是直接拿，而是通过巧立各种名目，比如讲师费、督导费等），还可以在机构里面成为一锤定音的大佬。</p>
<p>我不晓得，这些项目最终捐助者是否知晓她们的钱到底是如何被用光的，反正我是直到被尖椒部落非法开除，才得以清楚无误地明白了原来一个项目的钱必须要用完，不能少，只能超过预算。</p>
<p>搞活动，要包豪华大巴车，要吃大餐。这些还可以理解，毕竟大家都不是清教徒，但是为了花光所有项目经费，而特意消费，就有点匪夷所思了。</p>
<p>所以，如果你认为捐款给非官办的机构，就可高枕无忧地购买赎罪券，那可真就异想天开了。</p>
<h2 id="4" class="headerLink">
    <a href="#4" class="header-mark"></a>4</h2><p>听闻有人对我破口大骂，只因为我申请公益机构进行信息公开，但我丝毫不在意。有些工人服务商的大老板们拿了投资人的钱，它们只需要向投资人负责，我们都理解，但既然选择了公开募款，那麻烦跟大家报告清楚到底谁拿了讲师费或咨询费之类的吧。</p>
<p>著名流氓吕频说过，谁也别白拿钱。谁拿了谁的钱，谁养活了谁，这是很简单的问题。可是呢，有些流氓土匪无耻败类总也闹不清楚。平日里，这些假面人士互相帮扶，你的项目，我做导师；我的项目，你做导师；拍个照片画个漫画，都敢收费几千块。可不是吗？这钱没白拿，关键时刻，就可以放狗咬人了。</p>
<p>我教大家一个小tip，如何辨识一个公益机构是否可信，就看在尖椒部落被裁决系非法解雇之后，它是否转发或者供稿于这个伪女工资讯转口贸易商的文章就可以了。比如，苏州某星家园，在非法解雇和包庇性骚扰即将被曝光之前，疯狂转发尖椒部落文章，要知道，在此前那个订阅号从未转发过。</p>
<h2 id="5" class="headerLink">
    <a href="#5" class="header-mark"></a>5</h2><p>有人申请衙门信息公开，粉红说你是境外势力；我申请公益机构信息公开，某些公益人说你是某机关打手。你们都是老爷，容不得半点质疑，我们只配做猪做狗，供你们餐桌上享用。</p>
<p>坦率地讲，这位从尖椒部落非法解雇我就开始明里暗里对我进行恶意抹黑的公益人，我还在线下活动中见过，给我的印象极坏。那是一次海岛出游活动，带了帐篷等物资过去。工人在前面拖著物资，这货在后面悠悠地走著，一副老爷做派；期间跟女工大谈个人「感情问题」，装出一脸「受害男」的无辜样子 。</p>
<p>它大概不晓得尖椒部落领导们在背后怎麽吐槽的，还舔著脸天天去跪某些女权大佬。</p>
<p>我很抱歉，你这种「左翼」，我做不成，我还是做厂狗吧。</p>
<h2 id="6" class="headerLink">
    <a href="#6" class="header-mark"></a>6</h2><p>在当下的某些国朝「劳权」NGO的叙事之中，「黑厂」黑压压一片，没有一丝光亮，工人「弱小、无助又可怜」，时刻处于被「规训」、被「管治」之中，暗无天日，NGO则是投射在工人身上的一道光，透过光亮，工人开始彼此「连结」，可以逃离「黑厂」，成为一名技工，成为一个个体户。</p>
<p>在这种叙事里，工人作为NGO的服务对象，工人成了失语的客体，她们需要NGO的服务（帮助），才能找回自己的身份。坦率地说，这种对于工人的叙述范式，与朝廷的扶贫并无二致。</p>
<p>工人处在劳动场所如何自主地因应与工厂的各种权力关係，这种讨论在国朝NGO圈中并不多见，但这种工人之间秘而不宣的「隐微教诲」静悄悄地流淌在广泛的闲聊之中，时不时就会掀起波澜，工人也因此认识到自己的力量。</p>
<p>就在今天，我就见识到了。一位江西老表，40多岁，在F厂工作了两年多，几乎与我同期调入目前的产线。他所在工位，每天要近千次拖拽、按压物料，导致手指出现红肿现象，所以他跟线外讨要一副没剪手指肚的手套。</p>
<p>也许是线外嫌弃麻烦，也许是没有额外的劳保手套，总之，后来两人出现了争执。事情最后闹到了线长那里去了，江西老表直接开骂，「你们算什麽鸡巴玩意，给我滚远一点」。</p>
<p>他告诉线长，他要去上厕所，上完厕所就直接脱岗去找「工会」了。线长说，你上完厕所，到线尾，我们聊一聊。之后，线长好说歹说跟这位工人说了很多软话，他才没去投诉。</p>
<p>到了中午，我们在楼下休憩区偶遇，江西老表告诉我，他知道投诉没什麽实质的影响，但是可以让她们难堪，所以她们还是害怕的。「我又不是派遣工，你可以把我退回到派遣公司，我是正式工，你又干不掉我」。</p>
<p>不少F厂的正式工，仰仗朝廷的劳动法令，都有恃无恐。所有人都知晓工厂不会随便开除工人，因为那是要赔钱的。</p>
<p>我被尖椒部落非法开除后，留下了后遗症，刚进入F厂时，总会问同事，我这样做，不会被开除吧？同事都一脸错愕，工厂怎麽会开除你？只有你自己不想做。</p>
<p>直到现在，我也会学会直面工厂监工了。前天下午快收线时，线长在我的工站旁边盯著看，而我的产量早就达标了，我直接质问，有什麽问题吗？他老老实实走开了。同事们都说我不给线长面子，其实我在想，「你又干不掉我」，只能把我调走，但还有比这个工位更垃圾的工位吗？</p>
<p>如何抵抗基层领导的不公正待遇、如何摸鱼打混、如何找到靠谱劳务仲介，在F厂，这些教诲透过言传身教，工人们口口相传。这些工人的经验，被某些NGO隐匿，仿佛离开了这些假面人士，工人的天就塌了。</p>
<p>老实讲，国朝某些「劳权」NGO对工厂与工人的认识都还定格在P老师的《中国女工》，大概都不知晓电子厂中工人的性别比例发生了变化。</p>
<p>这些所谓的「劳权」NGO工作者，不乏工人出身，但她们已经脱产太久，早已从工人蜕变为意识形态工作者。</p>
]]></description>
</item><item>
    <title>「多数派」有底线吗？</title>
    <link>https://sogola.com/posts/masseshere/</link>
    <pubDate>Mon, 05 Oct 2020 11:52:18 &#43;0800</pubDate><author>
        <name>王小嗨</name>
    </author><guid>https://sogola.com/posts/masseshere/</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featured-image">
                <img src="/images/masseshere/1.png" referrerpolicy="no-referrer">
            </div><p>前旧，不少朋友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一个名叫「多数派」新网站，据说是个左派站点。不凑巧今天中午看到这个站的一篇文章，令我大跌眼镜。</p>
<p>今天中午收线后的一小时进食时间，我来到吸烟区。快速翻开群聊记录，大家都在讨论拉姆案，其中我的一位好友分享了一篇文章。</p>
<p>这是「多数派」微信订阅号发布的一篇讨论拉姆案的文章。这篇文章的结尾援引源众的话，「我们真正需要的是拉姆法案吗？是，也不是。」这种句式让我想到以前看过的笑话，「妳这个方案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但&hellip;那就再回去改一下吧。」大概只有脱产太久的工贵，长年浸淫在办公室政治里，才会援引这种「奇奇怪怪」的「震旦文」。</p>
<p>仔细看看这篇文章，作者居然是雅清，就是将我非法开除的那个薛定谔的领导。这个人制造了很多恶毒的谎言，甚至在劳动争议仲裁庭上公开说谎，还面不改色。这个谣棍视「劳动法」为无物，老板作派十足。如若有人想深入了解雅清的谣棍本质，烦请翻看我此前发布的文章。</p>
<p>我不晓得「多数派」邀请雅清写这篇文章是为了声援尖椒部落这个伪女工假资讯转口贸易商非法开除本人，还是「多数派」本来就毫无工人立场，没有原则，没有底线，就是与工贼工贵搅和到一起的一群流氓、土匪、无耻败类。</p>
<p>「多数派」这篇拉姆案的文章，有提供什么独特的「被压迫视角」，还是展示了「工人、农民、女性、全球南方」的真实现状？本人愚笨，还真没看出来。</p>
<p>苍蝇看到了尸体，蜂拥而至，产下蛆虫，令人恶心。在主流媒体已经大规模报导的情况，这种毫无理论生产的文章无非就骗骗眼球，赚赚转发量。这伙脱产的工贼工贵，对于周遭的人与物毫无感知，却用远方的苦痛感动了自己。除了自我感动，于世界无任何改变。</p>
<p>我不清楚「多数派」背后是什么势力，又是什么人，但我奉劝诸位，切勿将个资交给这伙人，保护好自己。</p>
<ul>
<li>source: <a href="https://weibo.com/1278725527/JnPh00F4f"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https://weibo.com/1278725527/JnPh00F4f</a></li>
</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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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item>
    <title>尖椒部落：从谣棍到栽赃者</title>
    <link>https://sogola.com/posts/planter/</link>
    <pubDate>Sun, 26 Apr 2020 11:52:18 &#43;0800</pubDate><author>
        <name>王小嗨</name>
    </author><guid>https://sogola.com/posts/planter/</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featured-image">
                <img src="/images/planter/1.jpg" referrerpolicy="no-referrer">
            </div><h2 id="正文" class="headerLink">
    <a href="#%e6%ad%a3%e6%96%87" class="header-mark"></a>正文</h2><p>最初谣言四起说我能力不行的时候，我选择和她们摆事实，后来她们说我为了个人利益让机构无法生存，我选择和他们讲道理，再后来他们说我是告密者，我明白了造谣、陷害、假扮纯良，这是盘踞尖椒部落内的谣棍团伙仅剩的三板斧。从我发布文章公开曝光尖椒部落非法开除，直到我拿到赔偿，她们都只会用这仅有的手段针对我的质疑、我的抗争，最终，她们把自己的肮脏伪善的面目暴露得一干二净。</p>
<p>遵守「劳动法」，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更遑论自称劳工机构的尖椒。而巨婴们光辉灿烂，站在权力和地位的顶端的时候，权利成了禁语。当你试图挑战不合理，她们就要你刨开肠肚，看看妳吃了几碗凉粉，一切的道德律令都成了她们的刀与剑，砍下来的那一刻，丝毫没有假面的温情。</p>
<p>什么王小嗨为了点臭钱，什么王小嗨没生产出足够的剩余价值，什么王小嗨是利维坦的同流合污者，可以说这个劳工圈的兄弟会毫无逻辑与事实地对我进行肆意造谣抹黑。这伙神隐在劳工圈的寄生兽们，她们平时对着公众高谈阔论大讲特讲「劳动法」，但是这「劳动法」就是不能适用到自己身上。「革命革到自己身上」时，就是妳有问题了。为了保住自己可怜的光环，扛着大旗，吃着我的人血馒头，这个团伙吃相不仅难看，且没有丝毫疲惫。</p>
<p>这个国家还有几亿工人，她们虽然创造了整个世界，但手里的武器仅仅就只有一部「劳动法」，这是无数先贤与前辈用血与泪铸就的旗帜，这血淋淋的牺牲换来的劳工保障，容不得任何人半点玷污，它本应该是劳动权益的最底线，而现在不知道有多少所谓的「代表」想要修掉这眼中钉、肉中刺。谁与「劳动法」对抗，就是反对工人阶级。不管这些对抗「劳动法」的人是哪个圈子，又或者隶属哪个帮派团伙，我必定揭开妳们的伪善面目，大兔、雅清、肖美丽、吕频等人，妳们越这样气焰嚣张地从造谣到栽赃，就只会激发我的斗志，同妳们决战到底。</p>
<p>我虽然就事论事，但有的人上来就泼脏水，栽赃我告密举报。在现今的公民社会，凡是提出控告都要讲求证据。如果妳们任何人有我向「不可抗力」进行举报告密的证据，请展示出来。如果只是把莫须有的罪名扣在我头上来欺骗大众，妳们是在异想天开。肮脏把戏捉弄不了每一个人，无耻地迫害只会让我更勇于战斗。</p>
<p>西元2020年4月15日，我发布了一条微博，「#守护劳动法# 第50天打卡。越来越多不好的消息传来，可既然环境再差，也不是自己首先变坏的理由。#尖椒部落非法解雇# 」。就这段时间，在我发那条微博之前，大家应该也都知道有两家机构（NGOCN与安之康）停止运作，我就感慨一下时局再艰难，也不能不尊重劳工，不能不尊重「劳动法」，怎么就被妳们演绎成了举报告密？</p>
<p>曝光初始，我只将她们定义为拒不道歉的工运服务商，工运服务商也总比资本主义企业好；再来，我发现尖椒部落完全视「劳动法」为无物，和资本主义企业没有半点差别；最后，我才看透，这伙兄弟会就是一群撒泼打滚的无赖，人家资本主义企业起码对侵害劳权的事件还会道歉。作为一个劳工机构的尖椒部落已经死了，一个活生生的劳工机构变成了僵尸。</p>
<p>现在我希望，通过我和尖椒部落对抗的过程，可以惊醒劳工公益圈，让大家看到这个变质了的劳工机构是如何的面目可憎和无耻卑劣。妳们很有势力，作为深耕这么多年的机构怎么能没有自己的关系网？妳们也很有人脉，在自己的麾下聚集了像吕频、雅清之流的党徒，她们愿意为了你们，躺在早已恶臭不堪的功劳簿上，做着巨婴似得春秋大梦，谁来戳破妳们吸血的行为，谁就是和劳工事业对抗。我郑重地问一句，连违反「劳动法」的事实都不敢承认的尖椒部落，妳们配叫做劳工机构吗？</p>
<p>在这里，我呼吁遭受这个兄弟会压迫的同仁，曝光它们这些成建制的丑陋行径，戳穿这项两面人的伪善面具，挖出这些劫持运动的寄生兽，让劳权事业回到它的本来面目。</p>
<p>不管妳们怎样造谣污蔑受害者，我，王小嗨，永远与那些被压迫者并肩战斗。</p>
<h2 id="附赠核子驱力造谣永动机雅清的一些谣言大赏" class="headerLink">
    <a href="#%e9%99%84%e8%b5%a0%e6%a0%b8%e5%ad%90%e9%a9%b1%e5%8a%9b%e9%80%a0%e8%b0%a3%e6%b0%b8%e5%8a%a8%e6%9c%ba%e9%9b%85%e6%b8%85%e7%9a%84%e4%b8%80%e4%ba%9b%e8%b0%a3%e8%a8%80%e5%a4%a7%e8%b5%8f" class="header-mark"></a>附赠核子驱力造谣永动机雅清的一些谣言大赏</h2><h3 id="1" class="headerLink">
    <a href="#1" class="header-mark"></a>1</h3><p><strong>谣言：</strong> 谣棍雅清不是王小嗨的领导。</p>
<p><strong>事实真相</strong></p>
<p>在麦当劳口头通知我被开除的时候，两个谣棍雅清、大兔造谣说我是主编；在仲裁庭上，雅清出庭作证，当庭承认「我的身份是代理主编，王小嗨的领导、工作上的主要负责人」。雅清成了薛定谔式的领导，不同的观测者观测到不一样的身份。</p>
<p>有两种可能：雅清是主编，她在非法开除王小嗨的时候，称王小嗨是主编，为了达到将非法开除合法的目的，她炮制了谣言；雅清并不是主编，为了合法化非法开除，但她在仲裁庭做了伪证，将不是自己的职务安放到自己身上。</p>
<p>至于到底是哪一种情形，我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对于量子造谣学，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研究。</p>
<h3 id="2" class="headerLink">
    <a href="#2" class="header-mark"></a>2</h3><p><strong>谣言：</strong> 面对仲裁结果，尖椒没有继续上诉。</p>
<p><strong>事实真相</strong></p>
<p>王小嗨诉尖椒部落劳动争议一案的裁决系「终局裁决」，只有劳动者不满意裁决结果才可以提出上诉，而资方则无权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对于「终局裁决」的案件，资方只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生效的裁决文书的效力与上诉的概念完全不同，而且申请撤销的条件非常严苛，几乎等于举报仲裁委玩忽职守。尖椒部落的这些个官僚在操作非法开除之后，对于自己不懂「劳动法」一事没有任何反思，却将之视为劳工机构的常态，依旧不补习相关知识，僵尸大概吃什么药也变不了活人。</p>
<h3 id="3" class="headerLink">
    <a href="#3" class="header-mark"></a>3</h3><p><strong>谣言：</strong> 作为机构的「代理主编」，承担更多的协作职责。</p>
<p><strong>事实真相</strong></p>
<p>我在机构工作期间，从未收到尖椒部落的官僚集体任命雅清为所谓的「代理主编」的通知。但是没有正式官衔，并不代表没有官僚的权力，毕竟不是所有黑社会老大都会给自己册封一个山口组组长的官衔。</p>
<p>尖椒部落的权力关系是这样的，官僚集团下达通知给雅清，雅清将官僚集团的命令下发给普通团队成员，并且雅清有权代表官僚集团对其她人进行训诫谈话。这样一种畸形的权力结构，却被一个谣棍给轻描淡写成了「协作」。当然了，要求一个NGO老油条看见权力关系中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压迫，完全是奢谈。</p>
<h3 id="4" class="headerLink">
    <a href="#4" class="header-mark"></a>4</h3><p><strong>谣言：</strong> 淘宝无法导出前三个月的记录。</p>
<p><strong>事实真相</strong></p>
<figure>
</figure>

<p>淘宝后台订单逻辑设置复杂，查看订单并不方便，但绝对不会吞没订单。如果对此有疑问，大家完全可以拨打淘宝客服热线进行证实。尖椒部落的领导将这种贻笑大方的事情当作我工作不力的证据提交给仲裁委，完全自证自己不能胜任工作。</p>
<h3 id="5" class="headerLink">
    <a href="#5" class="header-mark"></a>5</h3><p><strong>谣言：</strong> 王小嗨对淘宝、社企等事情有兴趣，之后进行甩锅。</p>
<p><strong>事实真相：</strong></p>
<p>我们应该还原事件发生的现场，谣棍大兔想找人接替这个脏活、累活，在会议上对大家询问有没有人想接手这个淘宝网店，没有的话就关掉了，言语中充满了对成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满感觉，但雅清和其她人低头做自己的事情，漠不关心。我觉得不能让淘宝店垮掉，就说我来做淘宝店吧。</p>
<p>至于社企，我完全不知道这活怎么分到我头上的，就跟着大兔去了一趟合作机构，这活就变成我的了。财务负责社企的账目，却从来不去合作机构催促账目，这笔烂账就到了我头上，我只好自己将账目催促好并整理好，然后上交，最后还要背锅。</p>
<p>说到兴趣，在训诫谈话和年度会议，我多次向领导提出我的兴趣是去工厂、人力市场做田野调查，但领导没有给任何商榷的余地，我只好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去蹲点。如果我的兴趣是做淘宝，我为什么不去电商公司；如果我的兴趣是做项目，我为什么不去找一家在地机构。现在我们都知道了谣棍们如何将这种指派任务的沟通称为「协作」，她们玩弄权力的游戏比资本主义企业HR厉害多了。</p>
<h3 id="6" class="headerLink">
    <a href="#6" class="header-mark"></a>6</h3><p><strong>谣言：</strong> 王小嗨拖延账目整理，导致无法给合作伙伴分润。</p>
<p><strong>事实真相</strong></p>
<p><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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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figcaption>
            <h4>大兔的分润周期</h4>
        </figca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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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大兔负责淘宝店期间，分润时间短则半年，长则两年不分润，甚至这个甩手掌柜将这个活推出去的时候，都没有完成最后一次分润，还是我联系了合作方，分了润。我就不明白在大兔那里分润周期可以自定，同样都是淘宝网店负责人，为什么到我这里就不行了，难道只因为这个谣棍是知名人士，是领导，手握大权和舆论权，就可以肆无忌惮？</p>
<p>雅清在她的最新谣文中，尖椒部落的官僚们在提交给仲裁委的证据中，都诋毁我在启动仲裁的时候，还未分润完成，要求我在假日进行工作。事实上，我在启动仲裁程序之前的两周属于年假、调休与法定假节日时间，启动仲裁之后，我被尖椒部落正式非法开除了。这些谣棍指控完全属于胡搅蛮缠，我没有任何理由再给其提供剩余价值。</p>
<p>其实，我在帮忙整理提供所有淘宝订单编号、交易金额等消息后，已经完全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帮忙整理账目。毕竟大兔交接工作的时候，分润表发给我和财务两人，她有分润表，也有淘宝账目密码。尖椒部落的这些不屑做繁琐体力劳动的官僚们，稍稍咨询一下淘宝客服，就可以根据我帮忙整理的淘宝订单汇集查询订单详情，完成分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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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p>早在2020年01月17日，我就给官僚们帮忙提供了淘宝销售的订单记录，财务对此账单核对并未有意见，如果她无法查看三个月前的淘宝订单，她如何核实我所提供的订单整理？财务有淘宝账户密码，有分润表，但为何直到今天还未完成分润？</p>
<p>可由于被资本主义工作伦理控制，财务说她不会整理详单，我还是想继续帮忙整理。但我完全没想到这些官僚居然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停用我的淘宝账户，并强制我在非任职时间继续整理。在我多次要求，此行政官僚才设置了一个临时账户，允许我帮忙。后来我帮忙整理好了，现在20天都过去了，她还是未完成分润，到底是什么原因呢？</p>
<p>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推诿甩锅，制造麻烦，就是这些官僚的日常做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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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item>
    <title>王小嗨诉尖椒部落劳动争议一案仲裁裁决书</title>
    <link>https://sogola.com/posts/verdict/</link>
    <pubDate>Fri, 17 Apr 2020 11:52:18 &#43;0800</pubDate><author>
        <name>王小嗨</name>
    </author><guid>https://sogola.com/posts/verdict/</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featured-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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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p><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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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description>
</item><item>
    <title>王小嗨诉尖椒部落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代理律师意见</title>
    <link>https://sogola.com/posts/attorney-opinion/</link>
    <pubDate>Fri, 17 Apr 2020 11:52:18 &#43;0800</pubDate><author>
        <name>王小嗨</name>
    </author><guid>https://sogola.com/posts/attorney-opinion/</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featured-image">
                <img src="/images/attorney-opinion/1.jpg" referrerpolicy="no-referrer">
            </div><p>尊敬的仲裁员：</p>
<p>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刘喻律师、罗晓燕实习律师接受申请人王小嗨的委托，在王小嗨与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王小嗨的委托代理人，经过庭审、质证、辩论，现在本案事实清楚，根据本案的案情、法律适用、举证规则，认为应当支持申请人王小嗨的全部诉求，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供贵委参考：</p>
<p>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是被申请人单方向申请人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没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被申请人也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若所有用人单位都这样操作，告诉劳动者单方辞退事实，发出《解除通知书》时候，描述为“协商一致”，所有用人单位都可以被认定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规避违法辞退赔偿金的法律风险，这样的逻辑是非常可怕，也是不尊重客观事实的。</p>
<p>1、2020年1月2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记载的理由是，申请人能力及实际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无法适应公司经营方针及业务调整，这些记载理由，就是被申请人辞退申请人的理由，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强调解除劳动关系理由吗？更多强调申请人过错吗？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正常逻辑，更多描述是，经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友好协商，就针对协商一致解除时间、协商金额、不再产生纠纷等方面进行描述，被申请人单方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没有得到申请人认可，而且申请人在2020年1月24日，明确邮件回复“因收到通知被辞退，不构成协商一致”。</p>
<p>2、2020年1月2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2020年1月24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回复邮件“收到收到通知被辞退，并不构成协商一致”，但是被申请人2020年2月10日通过邮件，向申请人发送了《关于工资、经济补偿与交接工作事宜》，明确了解除依据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对解除依据都是自相矛盾，一方面主张“协商一致”，另外一方面主张“不能胜任工作”，而且2020年2月11日，被申请人还向申请人发送“工资、经济补偿金”核算错误，变更正确计算数额邮件。若2020年1月16日，被申请人所主张的“协商一致成功”，怎么可能会出现，解除原因自行矛盾，经济补偿金计算多次变更。被申请人主张2020年1月16日达成协商一致，完全不合理逻辑。</p>
<p>3、被申请人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反而被申请人提交证据恰好证明了被申请人单方违法辞退申请人事实。例如，（1）被申请人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并没有得到申请人认可，是单方做出辞退的通知书，而且申请人明确回复了该通知书是辞退通知书，不是协商一致通知书，但是申请人还是在2020年2月10日，自行向申请人发出单方核算经济补偿金通知书的邮件，而且辞退法律依据都变更了，所以，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恰好证明了申请人被单方违法辞退事实；（2）被申请人提交《年后假期安排与交接事宜》，该份证据记载了“因我被辞退”，该描述也可以说明，申请人表达的意思是自己被公司辞退，并不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3）被申请人提交《申请人发布的网络文章截图》，该份证据第一页（所有证据排序第九页），记载了“尖椒部落领导傲慢地拒绝承认违法事实，并不给任何解释”，该句话明确表明了，被申请人未建立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基础上进行协商，而是不给任何解释，单方通知。该公众号文章标题为“非法开除”，并非协商一致。公司领导陈述“我们的经济也困难，你就不合适再继续…”,这句话就明确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意思，申请人回复“行吧”，这句话应当建立在全文描述基础上进行理解，“行吧”根据全文理解，肯定不是申请人同意被公司辞退，而是我收到了“公司辞退结果”。公众号文章“疑惑”部分，申请人就针对公司领导单方辞退意见，进行相应回应，包括领导说即便我被解雇，也可以做兼职。公众号文章“通知”，也明确提到“领导在16号单方面口头告知我解雇时，…”。所以，根据申请人公众号文章分析，恰好证明了被申请人违法辞退申请人事实。</p>
<p>二、被申请人主张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完全适应被申请人处工作，并且也能够胜任工作。被申请人也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申请人不能胜任编辑工作。被申请人也没有提交任何规章制度明确，什么情况下申请人属于不能胜任工作。被申请人也没有针对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事宜，进行培训或者调岗，被申请人所主张两次培训，仅有一次督导，而且也不是针对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进行的督导。申请人已经工作超过一年半，过了试用期，入职时约定工作岗位为编辑，用人单位分配了编辑岗位外的社企、网课及淘宝运营工作，花了申请人更多时间精力和时间，甚至经常加班加点，工资未能增加，申请人没有怨言，申请人对公司奉献非常大，现在反而主张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实属让人难以理解。</p>
<p>三、申请人所主张的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赔偿一个月失业保险损失，是属于主张损失范畴，并非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支持申请人诉求。</p>
<p>1、《广东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2）》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者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赔偿的，应予支持。</p>
<p>《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或者不能完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p>
<p>(一)未参加失业保险的;</p>
<p>(二)未如实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p>
<p>(三)未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p>
<p>(四)未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p>
<p>(五)违反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p>
<p>对赔偿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p>
<p>2、被申请人并没有依法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导致申请人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所以，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失业金赔偿金。</p>
<p>此致</p>
<p>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p>
<p>申请人王小嗨委托代理人：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刘喻律师、罗晓燕实习律师</p>
<p>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p>
]]></description>
</item><item>
    <title>王小嗨诉尖椒部落劳动争议一案被申请人答辩状</title>
    <link>https://sogola.com/posts/jianjiaobuluo-reply/</link>
    <pubDate>Fri, 17 Apr 2020 11:52:18 &#43;0800</pubDate><author>
        <name>王小嗨</name>
    </author><guid>https://sogola.com/posts/jianjiaobuluo-reply/</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featured-image">
                <img src="/images/jianjiaobuluo-reply/1.png" referrerpolicy="no-referrer">
            </div><p><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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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figure>
</p>
]]></description>
</item><item>
    <title>如何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及提交相关证据：以诉尖椒部落劳动争议一案为例</title>
    <link>https://sogola.com/posts/arbitration-application/</link>
    <pubDate>Mon, 13 Apr 2020 11:52:18 &#43;0800</pubDate><author>
        <name>王小嗨</name>
    </author><guid>https://sogola.com/posts/arbitration-application/</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featured-image">
                <img src="/images/arbitration-application/1.1.jpg" referrerpolicy="no-referrer">
            </div><p>2020年01月22日，我收到尖椒部落领导发来的邮件，被告知公司将与我解除劳动关系。</p>
<p>此后，我多次通过邮件，并通过网路发表公开声明，向公司确认没有协商一致，并告知公司涉嫌违法解雇，但公司领导始终单方面认为协商一致，并且不认可违法解雇。</p>
<p>对于沟通协商一事，公司领导也是漠不关心。尖椒部落领导们如此傲慢地对待劳动者，并且拒不承认违法解雇的事实，令我无法接受。迫于无奈，我只能走劳动仲裁之路。</p>
<p>我提交劳动e仲裁预申请之后，没过几天就收到了劳动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让我现场过去提交纸质资料。2020年03月02日，劳动仲裁申请当场被受理，已于04月07日开庭结束，目前正在等待仲裁结果。</p>
<p>很多朋友对于提交纸质材料都有不少疑问，特别是如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和搜集证据。其实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不难，理清资方的违法事实，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即可。</p>
<p>守护劳动法，愿荣光归劳工。</p>
<h2 id="如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class="headerLink">
    <a href="#%e5%a6%82%e4%bd%95%e5%86%99%e5%8a%b3%e5%8a%a8%e4%bb%b2%e8%a3%81%e7%94%b3%e8%af%b7%e4%b9%a6" class="header-mark"></a>如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h2><p>首先，我建议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朋友，先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次，理清资方有哪些违法事实，侵害了我们哪些权益；最后，根据违法事实和被侵害的权益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p>
<p>那么，尖椒部落有哪些违法事实？</p>
<p>第一，尖椒部落单方面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但领导单方面发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却以「协商一致」、「您的能力与实际工作情况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无法适应公司的经营方针及业务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关系。</p>
<p>后来，尖椒部落的领导又单方面将解除关系的理由修改为「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p>
<p>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已然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020年01月16日有一个面谈，两位领导口头告知我，我被公司开除了。但口头告知被开除，并不构成协商一致。</p>
<p>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更加荒谬。对于由哪些公司领导根据哪些规章制度进行评估，我一无所知。而对于培训或者调岗，则是完全没有的事，何来「仍不能胜任工作」。</p>
<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该赔偿我约等于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p>
<p>第二，尖椒部落的领导违法委托第三方公司违法缴纳社保，造成我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相关法律，公司必须对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进行赔偿，属于劳动仲裁庭的受理范围。</p>
<blockquote>
<p>《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职工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特区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p>
</blockquote>
<p>失业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我与那间缴纳社保的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它并不是我的用人单位，我的用人单位是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尖椒部落）。尖椒部落这种委托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保的行为已然属于违法缴纳。</p>
<p>《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１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p>
<p>「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参加了失业保险，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可尖椒部落的领导未依法给我参加社会保险，导致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公司理应赔偿我的损失。</p>
<p>理清以上违法事实后，劳动争议仲裁书的填写就非常简单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申请人信息与被申请人信息、请求事项、请求事项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下面就是简单的步骤。</p>
<h2 id="申请人信息与被申请人信息" class="headerLink">
    <a href="#%e7%94%b3%e8%af%b7%e4%ba%ba%e4%bf%a1%e6%81%af%e4%b8%8e%e8%a2%ab%e7%94%b3%e8%af%b7%e4%ba%ba%e4%bf%a1%e6%81%af" class="header-mark"></a>申请人信息与被申请人信息</h2><p>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是就是我们劳动者，被申请人就是侵犯我们合法权益的资方。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需要与身份证号一致，电话写自己的联系电话。</p>
<p>填写被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就是侵犯我们合法权益的资方。公司的注册地址，需要去相关网站查询，在深圳的朋友可以去深圳市场监督局进行查询，企业信息在该网站打印后，也需要作为申请材料进行提交。</p>
<p>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的，也需要按照要求填写。联系人不一定是法人，可以代表公司签收相关仲裁通知书文件就可以。</p>
<h2 id="请求事项"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b7%e6%b1%82%e4%ba%8b%e9%a1%b9" class="header-mark"></a>请求事项</h2><p>根据相关法律和已经理清的事实，计算相关金额。</p>
<p>我的第一项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2140元；</p>
<p>我的第二项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损失1760元。</p>
<p>合计金额：13900元</p>
<p>这里重点提醒一点，请求金额大的事情要优先放到前面。如果将金额小的事项放到前面，有些公司会在仲裁庭上大篇幅论证，以拖延论证较大金额的事项。</p>
<p>请求事项所依据的事实、理由</p>
<h3 id="一基本事实" class="headerLink">
    <a href="#%e4%b8%80%e5%9f%ba%e6%9c%ac%e4%ba%8b%e5%ae%9e" class="header-mark"></a>（一）基本事实</h3><h4 id="1入职时间" class="headerLink">
    <a href="#1%e5%85%a5%e8%81%8c%e6%97%b6%e9%97%b4" class="header-mark"></a>1、入职时间</h4><p>入职时间，一般写劳动合同上的时间，证据为劳动合同。</p>
<p>如果入职时间与劳动合同不符，或者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填写实际入职时间，这就需要其他证据佐证入职时间，可以用工资单、工作发放记录、入职通知等等来证明入职时间。
因我有劳动合同，而且我的入职时间与劳动合同一致，故我的入职时间为2018年06月04日。</p>
<h4 id="2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class="headerLink">
    <a href="#2%e5%8a%b3%e5%8a%a8%e5%90%88%e5%90%8c%e7%ad%be%e8%ae%a2%e6%83%85%e5%86%b5" class="header-mark"></a>2、劳动合同签订情况</h4><p>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我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从2019 年06月04日起至2021年06月03日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p>
<blockquote>
<p>《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p>
</blockquote>
<p>补充一点：如果公司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申请让公司支付我们双倍工资。</p>
<h4 id="3工作岗位" class="headerLink">
    <a href="#3%e5%b7%a5%e4%bd%9c%e5%b2%97%e4%bd%8d" class="header-mark"></a>3、工作岗位</h4><p>工作岗位如实填写，我的岗位为编辑，证据为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提交其她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岗位。</p>
<h4 id="4工资情况" class="headerLink">
    <a href="#4%e5%b7%a5%e8%b5%84%e6%83%85%e5%86%b5" class="header-mark"></a>4、工资情况</h4><p>工资发放情况也要如实填写，我的工资大部分为现金发放，少部分为支付宝转账发送，我选择了「部分现金发放、部分银行转账」。</p>
<p>「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应发工资」，我们应该根据实际的工资情况进行计算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我被开除前的12个月税后实际到账平均工资为6220元。</p>
<h4 id="5离职情况" class="headerLink">
    <a href="#5%e7%a6%bb%e8%81%8c%e6%83%85%e5%86%b5" class="header-mark"></a>5、离职情况</h4><p>我在填写申请书的时候，填写的离职时间为2020年02月22日。后来，我的援助律师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刘喻律师认为我的离职时间应该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里载明的时间，即2020年01月16日。</p>
<p>在仲裁庭现场，书记员会与申请人确认解除劳动合同时间，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对申请书上填写的时间进行修正。</p>
<p>离职或未正常上班原因，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我在申请书上写的是：被申请人在未与申请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却未对申请人进行任何培训或调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p>
<h3 id="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理由" class="headerLink">
    <a href="#%e4%ba%8c%e5%85%b6%e4%bb%96%e9%9c%80%e8%a6%81%e8%af%b4%e6%98%8e%e7%9a%84%e4%ba%8b%e9%a1%b9%e4%b8%8e%e7%90%86%e7%94%b1" class="header-mark"></a>（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理由</h3><p>根据事实、相关法律进行计算、填写即可，其实在劳动部门官网上也提供了填写范例，我的申请书填写如下。</p>
<h4 id="诉求1"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9%e6%b1%821" class="header-mark"></a>诉求1：</h4><p>1、事实及理由：被申请人在未经任何培训和调岗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却坚称自己没有违法辞退，只支付了相当于两个月工资共计12740元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八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再支付申请人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410元。</p>
<p>2、证据：社保明细、支付宝工资转账明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p>
<p>3、计算方式：6220元/月×2个月×2倍-12740=12140元。</p>
<h3 id="诉求2"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9%e6%b1%822" class="header-mark"></a>诉求2：</h3><p>1、事实及理由：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被申请人将违法代缴社保公然写入劳动合同。目前申请人非自身意愿中断就业，却因被违法社保代缴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那么，因申请人已在被申请人公司工作超过一年半，申请人社保如若未被非法代缴，且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在社保经办机构注册并缴纳社保，申请人本应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应依照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现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所以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相当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p>
<p>2、证据：劳动合同、社保明细等。</p>
<p>3、计算方式：2200元/月×80%×1个月=1760元。</p>
<p>整个申请书填写完毕后，去打印店打印，然后签名后，邮寄或者现场提交即可。</p>
<h2 id="我的申请书扫描件" class="headerLink">
    <a href="#%e6%88%91%e7%9a%84%e7%94%b3%e8%af%b7%e4%b9%a6%e6%89%ab%e6%8f%8f%e4%bb%b6" class="header-mark"></a>我的申请书扫描件</h2><p><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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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h2 id="证据"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 class="header-mark"></a>证据</h2><p>我们所提交的证据，都是用来证明劳动关系、岗位、工资、入职时间、离职情况等基本情况，还需要证明我们请求事项的事由，比如违法解雇和违法缴纳社保。</p>
<p>劳动关系、岗位、工资、入职时间等基本情况，我以劳动合同、工作内容、支付宝转账记录为证据。违法解雇以几封尖椒部落领导发来的邮件通知为证据，未依法缴纳社保则以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保缴纳记录为证据。</p>
<p>申请人的举证期限为申请被受理后的十日之内，超过举证期限，按照法律，仲裁委可以选择收，也可以选择不收，我的超期举证就没有被接收。</p>
<p>对于违法解雇这一请求，资方需要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它需要举证自己的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p>
<p>但是由于我们作为申请人需要先提交证据，而被申请人则是后来提交证据。我们拿到资方所提交的证据的时候，举证期限一般都已经超期。</p>
<p>这一规定非常不合理，因为资方拿到我们的证据后，可以有针对性地找证据，而我们则不能根据它们的证据进行质证。据盛唐律所刘喻律师介绍，此项规定将于五月份之后做出修改，民事诉讼中的针对对方证据进行质证而提交证据的期限不再受举证期限限制。</p>
<p>所以，我们需要根据我们的请求事项，提前预想资方会提交的证据，针对性提交相应的证据。</p>
<p>而我申请事项第一项为支付违法解雇的赔偿金，则需要预想作为资方的尖椒部落想要证明所谓的「协商一致」，那么就应该提交相关确认没有协商一致的证据。</p>
<p>在我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后，我几次回复邮件确认完全没有协商一致。在广东盛唐律所刘喻律师的提醒下，我才认识到这几封邮件是关键性证据，但因为已经过了举证期限，没能及时提交。</p>
<p>各种申请劳动仲裁的朋友们，一定要吸取的我的教训。</p>
<p>准备好所有证据后，我们就可以在劳动部门指定的窗口进行提交了，工作人员会给我们一个证据清单让我们填写。按照证据的重要程度，一一编号填写即可。</p>
<p>以下为我所提交的证据以及证明事项，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已经处理。</p>
<h3 id="证据序号1"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1"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1</h3><p><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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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名称：劳动合同</p>
<p>证明内容：存在劳动关系、违法缴纳社保</p>
<h3 id="证据序号2"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2"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2</h3><p><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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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名称：劳动合同</p>
<p>证明内容：存在劳动关系、违法缴纳社保</p>
<h3 id="证据序号3"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3"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3</h3><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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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名称：受聘邮件</p>
<p>证明内容：存在劳动关系、工作岗位内容</p>
<p>仲裁庭上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刘喻律师补充：补充的是证据3，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内容，被申请人一直所主张的淘宝对账并不属于申请人入职的时候所约定的工作内容。</p>
<h3 id="证据序号4"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4"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4</h3><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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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名称：半年检报告电子邮件</p>
<p>证明内容：违法解雇、超额工作</p>
<h3 id="证据序号5"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5"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5</h3><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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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名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电子邮件</p>
<p>证明内容：违法解雇</p>
<p>仲裁庭上广东盛唐律所刘喻律师补充：该解雇通知书并非是协商一致解雇的通知书，而是被申请人单方面向申请人发出的解雇的通知书，而且明确了解雇的事由是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并没有所谓的协商一致的过程。</p>
<h3 id="证据序号6"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6"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6</h3><figure>
</figure>

<p>名称：关于工资、补偿金结算与交接工作事宜电子邮件</p>
<p>证明内容：违法解雇</p>
<h3 id="证据序号7"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7"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7</h3><p><figure>
</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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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p>
<p>名称：re:关于工资、补偿金结算与交接工作事宜电子邮件</p>
<p>证明内容：违法解雇</p>
<h3 id="证据序号8"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8"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8</h3><figure>
</figure>

<p>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p>
<p>证明内容：违法缴纳社保、工资</p>
<h3 id="证据序号9"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9"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9</h3><p><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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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名称：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p>
<p>证明内容：工资、违法解雇</p>
<h3 id="证据序号10"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10"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10</h3><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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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名称：在职期间所从事工作</p>
<p>证明内容：工作达标、超额工作</p>
<h3 id="证据序号11"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11"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11</h3><figure>
</figure>

<p>名称：编辑岗位内容生产</p>
<p>证明内容：工作达标</p>
<p>提醒：所有证据必须是A4纸大小，我将此证据打印为A3大小，在提交证据的时候，被迫将此证据裁成两页A4纸。</p>
<h3 id="证据序号12"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12"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12</h3><p><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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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名称：淘宝网店进货记录</p>
<p>证明内容：超额工作</p>
<h3 id="证据序号13" class="headerLink">
    <a href="#%e8%af%81%e6%8d%ae%e5%ba%8f%e5%8f%b713" class="header-mark"></a>证据序号13</h3><p><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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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名称：淘宝网店发货记录</p>
<p>证明内容：超额工作</p>
]]></description>
</item><item>
    <title>挖出公益机构里面的「寄生兽」</title>
    <link>https://sogola.com/posts/parasyte/</link>
    <pubDate>Sat, 11 Apr 2020 11:52:18 &#43;0800</pubDate><author>
        <name>王小嗨</name>
    </author><guid>https://sogola.com/posts/parasyte/</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featured-image">
                <img src="/images/parasyte/1.jpg" referrerpolicy="no-referrer">
            </div><p>西元2020年03月02日，我的劳动仲裁申请正式被受理，时至今日，早已超过一个月，我还要继续处于等待仲裁结果的焦虑之中，纵使内心早已经历无数次战斗，都无法向外人道。</p>
<p>实际上，我之前从未实际接触过劳动仲裁，一路走下来，才知晓了其中的艰辛。仲裁不仅是程序上的复杂，还要一个人独自去面对那么多人对我的攻讦。</p>
<p>事实上，如果没有朋友的情感支持，还有我两位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忙，我也很难走下去。对于大部分的一线劳动者来说，劳动仲裁时间太过漫长，我想大部分人都没有心力走完整个过程，所以情愿息事宁人，而少数站在庭上的劳动者只有自己的对法律的信任，希望法律秉持公义，可往往事与愿违，劳动者们在往往在庭上失语。</p>
<p>因为听过太多艰难围圈的故事，我对仲裁这件事也心存忐忑与怀疑，我没有经验只能查遍二手的资料，真实的劳动争议仲裁是怎样，我完全两眼一抹黑。</p>
<p>真正到了仲裁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有那么多多琐碎的事情要做。要写仲裁申请书，要查阅大量的法条，看裁判文书网上的判例，还要梳理以前的证据。最后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打印，那段时间没日没夜的整理让人神经衰弱。</p>
<p>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我心里沉甸甸的，完全不知道接下来需要怎么办。在热心网友的介绍下，我找到了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的刘喻律师、罗晓燕律师，她们给我提供了法律援助。</p>
<p>我没有付费律师，也不敢烦扰援助律师，甚至当时还担心过援助律师最终能不能出庭代理，而我花费大量心思整理的材料，在律师看来其在法律上并没什么用，我不解，十分担心的我只能以自己独立出庭这个最坏的打算来准备一切。</p>
<p>后来，律师重新梳理我的资料，发现了我没有提交关键性证据，我直骂自己太笨。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延期补交证据，仲裁庭可以收，也可以不收。已过了举证期限，我拿了补充的证据急匆匆地去补交，工作人员没有接受我的补充证据。当时的我真的很害怕因为我的疏忽影响到仲裁结果，但除了内心忐忑什么也做不了。</p>
<p>我经过了这么一番努力，终于站在庭上，这是因为得到了很多朋友的鼓励和帮助。因为太多人关心这件事，不少朋友催促我写出一份庭审现场，让关心这件事而不能到场的人知悉现场情形。可是尖椒部落的官僚却在我的文章发出后，迫使我删除了文章，让我失去了网络发声的可能。我没钱没资源，网络是我的最后发声地，她们连这个也要剥夺。不光如此，还有人对我网络围圈的方式进行了更多的污名化。</p>
<p>鲁迅先生这样说过：无论是谁，只要站在「辩诬」的地位的，无论辩白与否，都已经是屈辱。更何况受了实际的大损害之后，还得来辩诬。</p>
<p>每一个处于弱势地位的人，诸如那些被性侵、性骚扰、欠薪、违法解雇的人们，当鼓起勇气站在围圈的擂台上时，首先面对似乎并不是直接的加害者，而是来自四面八方的质疑、污名化，光是为了解释自己围圈的正当性，为了证明自己没有不可告人的、居心叵测的目的，就已经疲于奔命了，我深深理解了那些米兔的妇女和围圈的劳工。</p>
<p>我公布庭审现场，她们说我在攻击劳工律师；</p>
<p>我说尖椒部落非法开除，她们说我讹尖椒部落的钱；</p>
<p>我说不要钱，要道歉，她们说我要搞垮尖椒部落。</p>
<p>尖椒部落不是资本主义企业，我没想过要搞垮它，但尖椒部落里面的负责人是资本主义企业官僚的做派。我要搞垮的不是立志于服务女工的尖椒部落这个劳工机构，而是霸占尖椒部落、不尊重劳工、目无「劳动法」的官僚。</p>
<p>经过这段时间的来回，相信关注此事的朋友们也看出来了，不斗倒这些反劳工的官僚，假以时日，尖椒部落必然被异化为自己所批判的资本主义企业。</p>
<p>坦率地讲，我一方面争取的是个人的利益，作为打工者被欺负了，不能忍气吞声；另一方面，我也是在为尖椒部落的未来斗争，我不愿意这帮两面人毁了这个宝贵的阵地。</p>
<p>如果出了仲裁结果，我会第一时间向大家公布，敬请关注。</p>
]]></description>
</item><item>
    <title>关于受到威胁而被迫删除庭审记录的说明</title>
    <link>https://sogola.com/posts/being-threatened/</link>
    <pubDate>Fri, 10 Apr 2020 11:52:18 &#43;0800</pubDate><author>
        <name>王小嗨</name>
    </author><guid>https://sogola.com/posts/being-threatened/</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featured-image">
                <img src="/images/being-threatened/1.jpg" referrerpolicy="no-referrer">
            </div><p>西元2020年04月09日23:30，我在王小嗨酱上发布了《王小嗨诉尖椒部落劳动争议一案庭审实录》一文，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庭审现场的情况，没有任何信息导向。</p>
<p>因为我觉得一个公开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理应公开透明，而且此案也有不少朋友都一直在关注，我们应该对社会关切进行回应。</p>
<p>2020年04月10日16:45，我的援助律师给我发来微信信息。因那时我正在忙别的事情，没有注意查看微信。毕竟我已经被尖椒部落非法开除，还要做一些活计维持生活。</p>
<p>我的援助律师可能看到我没回复信息，在17:12给我打来电话，说仲裁庭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他，对方律师要求我在04月10日22:00之前删除《王小嗨诉尖椒部落劳动争议一案庭审实录》一文，不然会采取法律手段。</p>
<p>之后，我看了援助律师发来的微信，并打电话给仲裁庭工作人员询问情况。仲裁庭工作人员表示文章不适合发送，我与仲裁庭工作人员核对了尖椒部落代理律师要求删除的具体文章，并与她索要了尖椒部落代理律师的手机号码，想与对方代理律师进一步核实一下情况。</p>
<p>随后，我给尖椒部落代理律师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伟锋打了电话，询问他为何向仲裁庭对我进行举报，他表示可以让仲裁庭调查，还我一个清白。如果没有唐伟锋大律师向仲裁庭进行有罪推定的举报，那么我本来就是清白，何来还我一个清白之说？</p>
<p>在电话沟通期间，唐伟锋律师突然中断通话，我以为是他不小心挂断电话。因为我还有事情需要跟他进行核实，确认是否仅删除这一篇文章，还是说需要额外删除其她文章，他才能够不再对我进行采取法律手段。</p>
<p>但我再拨打他的电话时，却总在通话之中或者关机之中，我以为唐伟锋律师业务繁忙。当时我着急与唐大律师核实情况，所以就尝试了很多次拨打，并发短信告知唐伟锋律师表示我想真诚沟通一下。</p>
<p>后来，我才意识到我这个电话号码被唐伟锋律师拉黑了，就尝试使用另一个号码拨打，果然拨打通了，可我还没有把话说好，唐伟锋律师就将电话挂断。</p>
<p>从别处传来的唐大律师的朋友圈截图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我的号码是被他屏蔽的。如果他已经将我的号码屏蔽，何来骚扰之说？对他根本构不成任何影响。</p>
<p>而相反，我的私人电话号码未经许可被他在微信朋友圈进行曝光，并经其她人进行散播，涉嫌侵犯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资料。</p>
<p>唐伟锋律师直接要求仲裁庭工作人员令我删除文章，还威胁我不在当晚10点之前删除就采取法律行动，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专门撰写材料向仲裁庭要求对我进行处罚。</p>
<p>这不是举报又是什么呢？</p>
<p>如果唐伟锋律师真的问心无愧，为什么要不惜利用公权力的处罚力量也要删掉这篇文章？</p>
<p>妳们到底在怕什么呢? 我的那篇文章是最大程度上做到客观中立的，没有任何信息导向。如果妳觉得其内容有任何造谣和污蔑，请直接指出，与我当场对质。</p>
<p>如果觉得自己开除我真的在理，那就更没有什么好怕的，我的那篇反映庭审现场的文章也只会佐证贵公司的清白和贵律所合伙人的论证有力，妳们应该问心无愧才是，对于庭审现场，也根本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p>
<p>我相信唐大律师作为律所高级合伙人，其实也没有必要难为我。唐合伙人还有自己律所管理提升等各种事务要做，所以说，我想害怕的肯定不是唐合伙人，而是背后的幕后指使者吧。</p>
<p><strong>据说是唐大律师的朋友圈截图</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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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description>
</item><item>
    <title>王小嗨诉尖椒部落劳动争议一案庭审实录</title>
    <link>https://sogola.com/posts/court-record/</link>
    <pubDate>Wed, 08 Apr 2020 11:52:18 &#43;0800</pubDate><author>
        <name>王小嗨</name>
    </author><guid>https://sogola.com/posts/court-record/</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featured-image">
                <img src="/images/court-record/1.jpg" referrerpolicy="no-referrer">
            </div><p><strong>受理日期：</strong> 西元2020年03月02日</p>
<p><strong>开庭时间：</strong> 西元2020年04月07日09:30</p>
<p><strong>参加人员：</strong> 仲裁员，书记员，申请人王小嗨、申请人王小嗨的法律援助律师刘喻律师、罗晓燕实习律师，被申请人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唐伟锋律师，被申请人的证人陈某（雅清），六名旁听人员。</p>
<p><strong>申请人王小嗨代理律师：</strong>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刘喻律师、罗晓燕实习律师</p>
<p><strong>被申请人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理律师：</strong> 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唐伟锋律师</p>
<p><strong>庭审实录：</strong></p>
<p>（开庭前，仲裁庭工作人员收手机等物件）</p>
<p>仲裁庭工作人员：旁听人员是什么身份啊？</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有一些是被申请人这边认识的，有些是申请人认识的。</p>
<p>仲裁庭工作人员：有没有案件在这边？有没有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p>
<p>旁听人员：问一下，问这个问题是做什么？</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就是问一下有没有案子在这里，有没有？</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没有。</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妳们所有人有没有？</p>
<p>旁听人员：没有。</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现在开庭，宣读一下庭审纪律。</p>
<p>仲裁庭工作人员：一，仲裁开庭期间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仲裁员的指挥；二，仲裁庭内要服装整洁，不得随意走动；三，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得鼓掌、喧哗和吵闹，不得使用任何通信工具，不得进行其她妨碍仲裁的活动；四，未经仲裁庭许可，仲裁参加人员不得发言和提问；五，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和提问；六，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像；七，对违反仲裁庭记录、扰乱仲裁庭庭审记录和干扰仲裁活动的人员，由仲裁员予以劝告、劝诫、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仲裁员有权责令其退出仲裁庭，或决定休庭，情节严重的，仲裁员有权终止案件审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上述仲裁记录，双方当事人是否清楚？</p>
<p>仲裁员：申请人？</p>
<p>申请人代理刘喻律师：清楚</p>
<p>仲裁员：被申请人？</p>
<p>被申请人律师唐伟锋：清楚。</p>
<p>仲裁庭工作人员：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王某某诉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庭由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某某某主任审理，某某某担任仲裁庭工作人员。</p>
<p>下面是有关权利和义务。</p>
<p>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如下权利：有委托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诉、申辩、质证的权利，有请求调解、进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人有放弃、变更仲裁请求的权利，被申请人有权反驳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反诉的权利。</p>
<p>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有如实陈述案件、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有对提出的主张举证的义务，有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其她仲裁参加人员的义务，有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文书的义务。</p>
<p>上述有关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当事人？</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清楚。</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清楚。</p>
<p>仲裁庭工作人员：问一下双方当事人，有没有对本庭组成人员回避的申请？</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不申请。</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不申请回避。</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申请人核对一下，妳的仲裁请求。第一项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140元，对吗？</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是的。</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第二项是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损失1760元。</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是的。</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被申请人有移交书面答复状，对吧？</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有提交。</p>
<p>仲裁庭工作人员：是否与答辩状一致？</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一致，允许简单说一下？</p>
<p>仲裁庭工作人员：那妳简单说一下吧。</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我们就是简单说一下我们这个答辩的要点吧。第一个就是说本案的解除劳动关系&hellip;（被仲裁庭工作人员打断）</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妳一致没有？有补充的吗？</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是。</p>
<p>仲裁庭工作人员：没有需要补充吧？</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是，就是和我们答辩状一致。我们简单地说一下？</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可以。</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第一个就是说这个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其实是这个被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同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我们为了论证这个事实，我们有三点可以予以论证。</p>
<p>第1点，首先，我们双方都提交了一些共同的证据，包括那个半年检报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接工作事宜，我们可以从这些共同证据中可以发现申请人其实在工作里面存在很多问题，其实被申请人这边也是早就提出了书面警告。2020年01月16日，双方是有面谈的，这个面谈其实申请人自己也在文章里面进行了相关事实的陈述，包括说2020年01月22日，我们书面做出了这个解除，这整个过程其实申请人都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这是第1点。</p>
<p>第1点，从我们这方提交的证据5，就是申请人发过的文章，里面其实可以明确看出这个2020年01月16日这个面谈的过程，申请人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答复是「行吧」，是一种毫无含糊的明确同意。这是第二点。</p>
<p>第1点，我们可以看到2020年01月22日做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后，申请人自己在2020年01月24日主动地向被申请人发送了一个邮件，邮件名称叫《年后假期安排与交接事宜》，下面ta也是明确了自己的离职日期是2020年02月16日，也明确了自己对年假假期、工作交接、值班等事宜的具体安排，就是说其实从双方的邮件往来也可以看出来，申请人其实已经认可了这个解除的行为，并且实际上也履行了离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所以说综合这几点，可以看出来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情况。</p>
<p>这是第一个。第二个，申请人主张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我们简单来说，第一点就是说其实被申请人已经为ta如实地地缴纳了社会保险，ta自己也提供了相关的证据；第二点就是这个如果对方认为需要被申请人来支付的话，ta应该首先要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而不是说通过劳动仲裁来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责任；第三点，其实这个所谓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程序的审理范围。</p>
<p>第三个，我们要也指出在本案里，申请人主张的离职前应发工资是6220元，我们这边其实按照6370元给ta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既然这个申请人已经构成了自认，本案应该按照6220元来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完毕。</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申请人核对一下屏幕，妳所提交的证据是否和屏幕一致。</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对，我们一共提交了13份证据。需要补充的是证据3，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内容，被申请人一直所主张的淘宝对账并不属于申请人入职的时候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属于额外增加的工作内容。证据5再补充，该解除通知书并非是协商一致解除的通知书，而是被申请人单方向申请人发出的解除的通知书，而且明确了解除的事由是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并没有所谓的协商一致的过程。其她登记的都没有问题，与申请人主张的一致。</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哪些是有原件的？</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劳动合同有，社保缴费记录有。</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证据几啊？</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证据8。其她都是打印件。</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被申请人需要原件吗？</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我们就看一下ta在职期间所从事的工作那个表，还有编辑岗位内容生产，还有最后4张聊天记录，就行了，其ta不需要了。证据10到证据13。</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说明，我们不是原件，是打印件。打印件，我们可以电脑操作。</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没有原件是吧？</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我们可以电脑&helli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打断）</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没事，我们知道。没办法提供原件是吧？</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这个打印件&hellip;我们说了&hellip;（被申请人王小嗨打断）</p>
<p>申请人王小嗨：我们可以提供，聊天记录都有，但手机被收起来了。</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那我补充一点吧，对原件方面，证据除了以上证据属于原件，其她证据属于打印件，并且我们提供打印件的原始载体。</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那这个打印件，我看一下吧。</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可以，没问题。</p>
<p>（申请人给被申请人代理律师提交资料。）</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不是，我只需要后面的。</p>
<p>申请人王小嗨：都在里面。</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好，ok。</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我们可以质证了。根据ta当庭说的，我们补充一点就可以。因为对方没有对证据进行编号，我们收到的证据都是乱的，没有办法看哪个编号是哪个编号，所以稍微麻烦仲裁庭工作人员。</p>
<p>仲裁庭工作人员：ta有编号的呀。</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我可以给妳编号文件。</p>
<p>（申请人给被申请人代理律师递交证据编号）</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行，给我一份。</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那我就简单说一下吧。</p>
<p>证据1、证据2，劳动合同，我们是认可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但需要指出的是说，劳动合同第3条明确约定，我简单念一下，申请人的工作内容是除了合同载明的运营推广工作外，也包括公司指派的与公司发展有关的工作。这是第一点，这是劳动合同载明的内容。刚刚对方说这个淘宝对账不属于工作范围，其实是不成立的。</p>
<p>证据3是邮件，也是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但是这个邮件时间是18年05月22号，还是劳动合同载明为准。</p>
<p>证据4，半年检报告，真实性、合法性也是确认的，但其实这个证据恰恰证明就是申请人对公司半年检总结的工作问题和管委会这个决定是没有提出异议的。所以从这个证据可以得出被申请人早在2019年11月2日就提出书面警告，并且明确告知如果问题没有改善的话，提出辞退。</p>
<p>证据4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是真实性、合法性认可。这个证据也是能恰恰能证明被申请人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解除的。刚刚申请人的律师说这个可以看来不胜任工作，其实这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根本就没有不胜任工作这个五个字，所以说呢，申请人说这个也是不成立的。可以补充一句，申请人所称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有不胜任工作的陈述，不符合这个书面证据的内容的，补充一点。</p>
<p>证据6、7是关于工资补偿跟结算交接事宜，我们也是认可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两份邮件的发出时间其实都提到2020年01月16日面谈，经过面谈之后才发出的书面通知，这个也能证明这个协商的过程。</p>
<p>证据8，这个是参保缴费明细，也是认可真实性和合法性。这个证据也是可以证明被申请人其实一直按照申请人的实际工资如实依法地缴纳了社会保险，其中也是包括了失业保险的缴纳。</p>
<p>证据9，支付宝这个回单，也是认可这个真实性和合法性。该证据可以证明被申请人一直发放工资，并在2020年02月16日已经结算了2020年2月份的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p>
<p>证据10，这个表格，我们对于真实性不予认可的，理由是这个证据是申请人ta制造，来历不明，不是合法有效的证据。我们还是强调一点，对于申请人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应该以被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p>
<p>证据9，编辑岗位生产的这个表格，我们也是不予不认可的。理由是我这边跟被申请人核对过，就是说其中表格中载明的文章仅仅有很少一部分初稿是由申请人写的，申请人只是写了初稿，另外呢由申请人写作的这个初稿部分的内容其实也是经过其ta员工参与编辑、策划的关键性的工作，就是说并非个人的独立完成一个原创的文章；第二点就是这些其余的列名的非原创的文章，主要受邀对象写作、转载，或者说其ta员工合作完成的，其实申请人参与的贡献也是比较小的。我们指出一下相关的事实。</p>
<p>这个证据12、13，淘宝购买记录跟微信聊天记录，也是不予认可，我们也不知晓申请人希望证明一个什么内容。</p>
<p>综合我们一个总的质证意见，我们认可证据1到证据9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们其实也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对于10-13，我们是不认可的。另外其实从这些证据也可以发现就是说被申请人经过一个合法的程序，解除了这个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并且足额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在这个过程里面，被申请人并没有提出异议。另外，就是社保的问题，就说已经依法如实地缴纳了社保，所以说也无需再支付失业保险的损失。</p>
<p>完毕。好，说完了。</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被申请人提交了19份证据，是吗？</p>
<p>被申请人律师唐伟锋：是的。</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看一下屏幕，是否与屏幕一致。</p>
<p>被申请人律师唐伟锋：往下拉一下，是一致的。证明内容也写到了那个清单里面了。</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好，请申请人质证。</p>
<p>申请人律师刘喻：第2份证据是劳动合同，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关联性不予确认。首先劳动合同明确了编辑的岗位，而且从申请人入职至2019年3月份，都未安排从事淘宝对账工作，是因为被申请人财务人员离职以后，被申请人额外给申请人安排了淘宝对账工作。该劳动合同规定被申请人安排所有的工作要求申请人从事，该劳动合同条款本身是无效的。质证完毕。</p>
<p>第2个证据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对于该份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关联性不予确认。首先，这份通知书是被申请人单方向申请人发出的，而且发出的口吻就是违法辞退的性质，就是申请人不符合被申请人的要求而解除的。而协商一致应当建立在双方对离职都没有意见的情况下，达成书面的协议。而该通知书并没有双方协商的一个过程，也没有办法证明双方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p>
<p>证据3，真实性予以确认，该份证据恰好证明了被申请人违法辞退申请人的事实。从申请人在回复邮件描述中，是这样的，「因我被辞退」，邮件描述是这样的，也可以确认申请人是被申请人辞退的，并非协商一致。而申请人出于对辞退后工作负责的态度，还为申请人办理工作交接。即便是被辞退的情况下，还为被申请人办理工作交接。</p>
<p>下一份证据，证据4，真实性予以确认，但关联性不予确认。该份证据是被申请人在自认为是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己核算了经济补偿金，申请人并没有对该结果进行确认。而且，该份邮件提到了核算结果的法律依据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而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用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而被申请人又一直强调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解除的依据，被申请人都含糊其词，自行矛盾，怎么能证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事实。</p>
<p>下一份证据，第5份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同时该份证据的第9页，也明确提到了「尖椒部落领导傲慢地拒绝承认违法事实，并未给任何解释」，所以该微信公众号并没有协商一致的过程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而且针对该公众号的标题是「非法开除」，并非协商一致。而且在公众号当中「疑惑」里面，提到了「没有协商一致」，申请人连房租都交不起的事实，进行了回应。特别上该份证据的第14页，提到了「领导在16号单方面口头告知我解雇时，并没有出具任何书面材料，对我进行预告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就针对被申请人01月22号发出的解除通知书，申请人也进行了回应，是没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是被辞退的，并且没有进行任何针对申请人不符合工作岗位进行调岗、培训的安排。质证发表完毕。</p>
<p>现在是第6份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关联性不予确认。该被申请人的所谓的经济补偿金，是被申请人自行单方核算的，并没有得到申请人的认可。</p>
<p>证据7到证据8、9是证人证言，我现在要发表意见吗？</p>
<p>首先，该证人证言到真实性不予确认，并且该证人是申请人的领导人，与被申请人有密切的关系。该证人提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是不相符的，该陈某的证言是不符合事实，譬如，申请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的解除事实，但是申请人有明确的邮件是没有协商一致，是被申请人单方解除的，而且针对陈某提到的两次培训，她说不是培训，而是督导，仅有一次，而且该督导内容并不是以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进行的督导，而是对职业规划进行的一次初步交流。</p>
<p>对于评检表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从自评表也表述了工作的内容，申请人是基本上能够完成的，而且描述了已经超过了劳动合同外的编辑的岗位，例如社企、淘宝运营和对账，正是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入职后大量安排了申请人编辑之外的工作，才导致了一小部分的淘宝对账工作受到了影响，并不证明申请人是不符合编辑岗位的要求。而且申请人已入职超过一年半的时间，早已过试用期。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p>
<p>对于证据10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关联性不予确认。首先，该所有的内容都没有得到申请人确认，是被申请人单方自行的评价。而且从该会议记录表，被申请人就尝试要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务关系，进而发生了实际解除的情况。</p>
<p>现在我们统一发表质证意见吧，证据11到19，统一发表质证意见。真实性予以确认，关联性不予确认，均不能证明申请人不能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而且最关键的被申请人没有针对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明确。什么情况下，才不能胜任工作？被申请人在所提交的证据所谓的淘宝对账，本不属于申请人的工作范围，申请人的工作范围属于编辑，淘宝对账是财务部门处理的工作。而且所有的证据也没有证明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编辑的岗位不符合工作内容，进行培训、调岗，所以被申请人是违法解除申请人的劳动关系。</p>
<p>具体详细的质证意见，详见书面吧。7到19，因为太多了。她们的证据都办法指向不符合工作内容。而且工作不积极性，我们进行了详细的回应。</p>
<p>质证意见发表完毕。</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申请人的入职时间及工作岗位？</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入职是2018年的06月04号，任职的工作岗位是编辑。</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被申请人认可吗？</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认可入职时间，认可工作岗位，但是要指出的是申请人也需要完成被申请人被安排的其ta工作，完毕。</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申请人的每月工资？</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一致的。</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多少？</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在2019年05月份之前，固定工资为5920；在2019年06月份及之后的固定工资为6370。</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认可，就是2019年的工资是6370，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申请人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上写的工资是6220元，其计算的赔偿金标准也是也是按照这个工资计算的，构成自认。好，完毕。</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双方劳动合同是否解除？</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已经解除。</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已经解除。</p>
<p>仲裁庭工作人员：什么时候解除的？</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我们认为是在2020年02月16号，解除原因是被申请人单方地通过邮件的方式，以被申请人不符合工作的要求，无法适应公司经营方针及业务调整解除，但被申请人单方认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向申请人发出的解雇的通知书。详见申请人提交的证据2。</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我方主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是2020年02月22号，理由是协商一致解除，我方也已经发放了至2月22日的工资，申请人也收了这个东西。详尽我方提交的证据4、第7页。好，说完了。</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申请人有无证明解除原因？</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被申请人提交的解除通知书里面有记载被申请人是何种原因、何种方式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被申请人有无证据证明协商一致解除？</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有。首先第一证据是我方提交的证据2-4，上面均载明了协商一致解除。另外还有证据是我刚刚提交的证据5，我简单地说一下，第11页，我简单念一下，上面ta自己写的，ni的工作能力达不到主编的要求，ni的工资又很高，然后到我们的经济也困难，ni就不适合再继续，然后ta是说行吧，真的不是ni不好，我们不需要&hellip;反正我们也标注起来了。之后ni&hellip;也可以做尖椒部落的兼职编辑、投稿、翻译，第11页。好说完了。</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申请人离职前月均工资？</p>
<p>申请人律师刘喻：6220</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被申请人认可吗？</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我们还是主张的还是6370，但是还是强调6220构成自认。</p>
<p>仲裁庭工作人员：有交工资单吗？</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没有，反正这个不是争议。</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申请人第二项仲裁请求是的依据？</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根据广东省保险条例第40条的规定。主要的理由是被申请人单方擅自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被申请人自身未能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根据该法律规定，导致申请人无法申领失业保险，该损失应当由被申请人承担。而申请人所主张的并非是缴纳或者少缴的问题，是赔偿损失，并非不予缴纳、追缴的问题，属于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这个是法律依据，事实方面：申请人也在被申请人发出违法解除通知书之后，并没有工作的，符合失业申领的条件。补充完毕。</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被申请人的证人还需要出庭吗？</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需要。来都来了，简单说一说，大概内容都写在&hellip;（仲裁庭工作人员打断）</p>
<p>（证人陈某—雅清出庭）</p>
<p>仲裁庭工作人员：问下证人是否清楚出庭作证的内容？</p>
<p>证人陈某：清楚。</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请陈述下妳出庭作证的内容，简单陈述。</p>
<p>证人陈某：与证据上提交的内容一致。</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证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p>
<p>证人陈某：我是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代理主编，跟申请人是工作上的负责关系。</p>
<p>仲裁庭工作人员：是申请人的什么人？领导吗？具体什么职位？</p>
<p>证人陈某：是，代理主编。</p>
<p>仲裁庭工作人员：与申请人的关系？</p>
<p>证人陈某：我负责ta的工作。</p>
<p>仲裁庭工作人员：陈述一下妳作证的内容。</p>
<p>证人陈某：我是从2019年5月份开始，然后当时是发现申请人工作上的一些问题，包括网店，工作上拖延的问题，涉及网店上的内容和我对接的编辑问题、轮值主编上的工作，然后大概从10月份左右，一些合作伙伴投诉说ta没有及时上货，也有财务上一些问题。然后在&hellip;（被仲裁庭工作人员打断）</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说慢一点，我在记录的。</p>
<p>证人陈某：收到了合作伙伴，还有我们公司负责财务的同事，关于ta欠账目的问题&hellip;然后19年8月9号，证词上面也有些，安排过两次培训，社企的工作。</p>
<p>仲裁庭工作人员：什么时候？</p>
<p>证人陈某：2018年08月09日，具体日期，我记不清了，就在证词里面。</p>
<p>仲裁庭工作人员：08月09日，就在证人证言里面？</p>
<p>证人陈某：是的，一共两个日期。</p>
<p>仲裁庭工作人员：2019年08月09日及8月22日提供了两个培训。妳要证明的内容全部都是这个吗？</p>
<p>证人陈某：是的。</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详见证人证言。（仲裁工作人员自己在记录）</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申请人针对这些内容，有没有需要回应？</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妳好，我是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我问妳两个问题吧。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申请人的入职的岗位是什么？</p>
<p>证人陈某：入职的岗位是编辑。</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编辑，是吧？那么入职之后，社企工作及淘宝运营、对账的工作是入职后马上安排的，还是入职之后一段时间安排的？</p>
<p>证人陈某：入职之后，因为我们会有阶段性的会议，会议会讨论每个人的发展，当时申请人也是提出对社企工作的兴趣，所以就由ta来做。</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具体什么时间安排的？</p>
<p>证人陈某：具体我不清楚，需要回去问一下。</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但可以确定不是入职后马上安排的社企及其淘宝的工作？</p>
<p>证人陈某：对，因为当时ta只是普通编辑。</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她的回答是入职的时候只做编辑，后面安排的。第二个问题是妳们淘宝对账的工作以前属于公司什么岗位担任的？</p>
<p>证人陈某：淘宝店是我们当时另外一个，王某某当时就接手了，账目应该由ta来整理。</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我归纳一下，意思就是说这个岗位其实以前是其ta工作人员负责的，是吧？然后在公司发展的过程里，这两个工作，申请人也表示有兴趣参与，所以最后就安排ta来负责。是吧？应该是这样？记录一下。被申请人公司发展过程里面，申请人也表示对这个工作感兴趣，也愿意负责这个工作，就是这个意思。说完了。</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再补充一点。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了解除劳动通知书之后，申请人有没有针对该通知书的内容进行回应？</p>
<p>证人陈某：我们是在01月16日面谈，然后发了邮件通知，在这个期间，申请人是没有回应的。然后ta发邮件之后，ta是过了几天有回应，ta否认了与我们达成一致。</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有回应，是吧？</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过了几天，是吧？</p>
<p>证人陈某：是的。</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妳记得是几天？</p>
<p>证人陈某：印象中好像是&hellip;（没说清楚）</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其实我们是有证据的，是01月24号发出的。我们过了举证期限，我们认为这也是重要的证据，仲裁员要不要看一下？我们有进行回应。</p>
<p>（仲裁庭没有选择接收此证据）</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不过没关系，我们在公众号里面也提到了不同意，也提到了这封邮件。好，可以了。</p>
<p>仲裁庭工作人员：会议室等一下。有没有再补充的？说过的就不要再说了。</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没有要补充的了。</p>
<p>申请人王小嗨：陈领导的证人证言里面说，「我多次收到合作合同方的投诉」是不是和她在下一段「我与另一位领导」是同一个人？</p>
<p>仲裁庭工作人员：是意见。（发表意见，而不是追问事实。）</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补充的事实没有了。</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事实没有了，我们也没有了。</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双方是否同意调解？</p>
<p>申请人代理律师刘喻：不同意，是吧？</p>
<p>申请人：对。</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那就不同意吧，我们这边其实调解也说了&hellip;（被仲裁庭工作人员打断）</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现在公司有调解的意思，可以协商一下，也是为了不要耗时间了嘛，缩短这个时间嘛，没必要再这样子了。</p>
<p>申请人王小嗨：那也可以。</p>
<p>仲裁庭工作人员：这只是个意愿，问一下你们同意不同意，同意就协商嘛。</p>
<p>申请人王小嗨：同意。</p>
<p>仲裁庭工作人员：没有说妳一定要同意，只是我们记录一下。</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我们今天也说了调解方案说，ta主张的那个赔偿金的一半，对。</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妳说ta请求里面的一半吗？</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ta诉讼请求里面的赔偿金的这个差额的一半，对，就这个条件。</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就12140的一半吗？</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是的。如果超过这个标准就不要再谈了，说完了。</p>
<p>申请人王小嗨：我不要ta的钱，我只需要道歉，公司在网站、微信、各个社交媒体对我进行公开道歉，还有对我一些言论的侮辱进行改正，其她没有了。如果对方不同意，我是不同意调解的。</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妳只需要它的道歉，是吧？</p>
<p>申请人王小嗨：公开道歉，在网站，还有所有社交媒体上公开道歉。</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我们以后还有时间交代理意见？大概明天或者后天能到。</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可以啊。</p>
<p>仲裁庭工作人员：申请人不考虑调解哦？因为妳来这里，我们只能对妳申请的金额进行一个裁定。</p>
<p>申请人王小嗨：只要道歉就可以。</p>
<p>仲裁庭工作人员：因为被申请人也说协商了，代表它的态度也是可以的。</p>
<p>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唐伟锋：我们也说了条件了，就是说这个事情就了了，不要再在网上发那些东西了。</p>
<p><strong>补充：</strong> 仲裁庭只处理赔偿金额问题，不处理道歉事宜，最后双方未调解成功，并未签署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现场庭审记录后，所有现场人员离开，仲裁结果择日宣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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