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尖椒部落领导邀我沟通，拒绝承认违法事实


对于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解雇我一事，很多朋友闹不清为什么会走上劳动仲裁之路，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尖椒部落领导傲慢地拒绝承认违法事实，并不给任何解释。

在我公开曝光尖椒部落涉嫌非法开除之后，尖椒部落的领导们除了发了一封充满傲慢与谎言的说明外，还在社交媒体谣诼我，却丝毫没有承认非法开除的这一事实的意思，而且她们也从未主动联系我，与我商榷。

我也是被逼无奈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将回顾与尖椒部落领导的沟通过程，请大家擦亮眼睛，看清真相。

西元2020年01月22日凌晨，我在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收到一封主题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被公司领导「第一次」开除。思来想去，2020年01月24日晚，我回复了一封邮件，明确告知公司领导「本人不接受此通知书，亦不认可所谓的『协商一致』」。此后，尖椒部落的领导们并没有联系我沟通开除一事。

西元2020年02月10日，我收到第二封解雇通知邮件。公司领导基于所谓的「协商一致」，并根据已被废止的法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条文，使用「不胜任工作」为由将我「第二次」开除，并给予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我还未充分理解这封荒腔走板邮件的荒谬之处，就在第二天（02月11日），我又收到了第三封解雇通知邮件，公司领导将我「第三次解雇」，然后又基于所谓的「协商一致」，再次依据已被废止的法律的相关条文，将已经「协商一致」的「经济补偿金」从一个月修改为两个月。

对公司领导三番两次对我的羞辱，我充满了各种疑问。于是，02月11日，我发出了一封回复邮件。

> 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我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是什么？在公司期间，据我所知，我并没有经过任何培训或者调岗，再一次地仍然不能胜任的依据是什么？对于公司的解雇理由，从收到邮件那一刻起，我都感到不解，希望能被告知实情。
> 
> 王** 2020年02月11日

这封邮件发出之后，一连好几天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石沉大海。直到2020年02月15日，经过一番痛苦与挣扎，我决定刊发《被践踏的理想：我被尖椒部落非法开除》一文，曝光尖椒部落领导的傲慢行为。

在我公开曝光之后的第二天晚间（02月16日），尖椒部落的有关领导发了一个说明，紧接着我的支付宝就收到了工资与「经济补偿金」共计17517.5，并收到如下邮件。

> 邮件主题：关于离职事宜的通知
> 
> 王**先生，您好！
> 
> 由于未收到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们目前只能按之前面谈商定的最后工作日即2月16日与您结算工资与工作交接事宜。
> 
> 1、请您方便时查收并确认收到本月工资318.5X15=4777.5元以及经济补偿金6370X2=12740元，共计17517.5元。
> 
> 2、请完成剩余网店工作交接。考虑到近期的疫情以及您的健康安全，请提议交接的时间与形式。
> 
> 3、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以您希望的方式直接与我们沟通商榷。
最后，感谢您对尖椒部落的付出。祝顺利安康。
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在我刊发的曝光文章之中，我明确地指出了尖椒部落领导们的违法事实，而她们居然看不到我的诉求，还假模假样地要求我「提出的具体建议」。既然尖椒部落领导们说，「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以您希望的方式直接与我们沟通商榷」，那么我也不怕再次向她们明确指出这一解雇涉嫌违法。

于是，02月19日，我发出了一封回复邮件，内容如下。

> 邮件主题：回复 「关于离职事宜的通知」
> 
> 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对于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关于离职事宜的通知》，本人不接受此通知，亦不认可贵司关于所谓的「经济补偿金」的方案。
> 
> 首先，给予我的不应是经济补偿金，而是经济赔偿金，因为贵公司涉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请贵司先承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与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非法解雇雇佣劳动者的，必须依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单方面预告解除情形下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我相当于四个月工资的单方面强制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现贵司对劳动法适用不当，仅仅给予了本人等同于两个月工资的所谓补偿，于是本人要求贵司承认应支付本人的是经济赔偿金。所以，刨除已支付的，贵司还需支付本人相当于两个月工资，即12740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金。
> 
> 其次，由于贵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进行社保代缴，已经致使我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这已构成违反失业保险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因违反失业保险相关法律规定，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或者不能完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因本人非自身意愿中断就业，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那么，因本人已在贵司工作超过一年半，本人社保如若未被贵司非法代缴，且贵司依法为本人在社保经办机构注册并缴纳社保，本人本应可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应依照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现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所以贵司应赔偿本人相当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2200x80%，总计人民币1760人民币。
> 
> 综上，贵司应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以及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即12740+1760，共计14500元人民币。
> 
> 另外，因被单方面强制解雇后，本人已无法操作当时与本人工作岗位相关的一些工作账号，导致之前交接工作出现偏差。现烦请贵司设法协助本人，或给出其他正常交接工作的方案。如若未给出合理的交接工作方案，本人特别在此声明，贵司应承担因贵司导致的后续交接工作延宕以及一切损失与后果。
> 
> 王**

当这封发出后，也是了无音信，不晓得尖椒部落的领导是想真沟通还是假沟通，我真的也好想大喊「假的、假的」。因为我失业了，生活也没有什么着落，真心跟她们耗不起。

于是我在02月21日，发出敦促尽快回复的邮件，内容如下。

> 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本人已于2020年02月19日回复「关于离职事宜的通知」的电子邮件，暂未收到任何回复。2020年02月22日24时之前，如若未收到回复，本人将贵公司之未回复视同不承认本人之电子邮件所提到的非法解雇赔偿金赔偿诉求，并将于下周一提起劳动仲裁。请慎重考虑。
> 
> 王@@

终于，在2020年02月22日23:03，我收到公司领导发来的回复邮件。

> 王@@，您好：
> 
> 我们已收到您的邮件，并在內部经过了认真讨论。我们认同客观上造成了您在失业金方面的损失，并愿意向您一次性提供1760元作为补偿。
> 
> 但考虑到疫情也造成机构运营艰难，另方面我们亦不认为机构违法解雇，因此恐无法按您要求的金额支付辞退赔偿金。我们期待您愿就此进一步协商。
> 
> 另，依程序而言，您与本机构的劳动关系将于今日正式结束。为尽快完成尚余的工作交接，敬请留意以下事项：
> 
> 1、工作交接
> 
> 1）@@@@@@
> 
> 2、财务结算
> 
> 1）@@@@@@
> 
> 再烦请您留意，您的工作邮箱将于明日终止使用。
> 
> 祝安康！
> 
> 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我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尖椒部落的领导们「认同客观上造成了您在失业金方面的损失」，而不愿意承认非法缴纳社保的事实呢？而且既然尖椒部落的领导们「不认为机构违法解雇」，为什么她们不拿出证据反驳，却在公开回应中选择使用谣言对劳动者极尽羞辱？

当然，如果尖椒部落的领导们像某些网友一样，认为我是为了「几个臭钱」去讹一家「劳动机构」，那就大错特错了。我根本不在意金钱数额，我要的是一句道歉。我要的是「经济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我不需要妳们的施舍，我要的是劳动者的尊严。

目前，我已经拿出截止到目前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公司非法开除我已给付的经济赔偿金共计12740元，设立一个小小的写作资金用来支持真实文字媒体计划，向每一个苦劳人发出邀请，用纸、笔与键盘记录我们的生活与时代。

在尖椒部落的领导们给我的回复，我看不到任何沟通的可能，因为她们无视法律，无视劳动者的权益，于是我做了如下回复。

> 深圳市大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本人已确认贵公司不承认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以及不认可基于此计算的违法解雇经济赔偿金，本人将「关于失业金补偿及工作交接相关事项」邮件视同与贵公司正式产生劳动争议的凭据。本人将尽快对贵公司提起劳动仲裁。另外关于交接事宜，本人会按照与贵公司约定处理。
> 
> 王**

我知道走法律途径，劳心费神不说，这一过程也是漫长的，少说一个月，多则半年以上，甚至几年，最后还可能面临输掉官司的风险。在与尖椒部落的领导们沟通期间，我似乎没有感受到丝毫作为劳动者的尊严，经过认真思考后，我决定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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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于2020年02月24日提交劳动E仲裁预申请，经过线上预申请，并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之后，我的仲裁申请被现场成功受理。3月10日，我被通知到劳动仲裁所拿开庭通知书。2020年04月07日开庭，欢迎到时现场围观，一起守护劳动法。

从正式提起仲裁到现在，尖椒部落的领导们始终未联系过我，看来并不打算「协商一致」，毕竟她们始终坚持这一开除不违法，那么就仲裁庭不见不散吧。

最后，感谢朋友们的关心与帮助。我会及时向大家报告最新情况，请关注我的新浪微博@王小嗨。
